在中國大陸的民事訴訟中,申請財產保全時,法院收取的保全費是根據(jù)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481號)的規(guī)定計算的,具體費用標準如下:一、財產保全費的計算規(guī)則基礎標準:保全金額 ≤ 1000元或不涉及財產數(shù)額:每件收取 30元。保全金額 > 1000元:按以下分段累計計算,最高不超過5000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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